取样冷却器,炉水取样器,消声器,全国生产基地,质量保证,来电价格更加惊喜! 电话:13961380701 全国免费电话0518-85588513 |
供货及服务范围
4.1本条款规定了合同锅炉汽水取样器设备的供货范围,卖方保证所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性能、功能符合技术条件的要求。
4.2卖方确保供货范围完整,以能满足用户安装、运行要求为原则,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即使未列入供货表中,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也应由卖方无偿补充。
4.3交货状态:整体交货/现场组装。
4.4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随机备件,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详见下表:
供货范围
序号 | 位 号 | 名称 | 数量(台) |
1 |
| 取样冷却器 | 4 |
2 | 202-D-601 | 排污冷却器 | 1 |
3 | 202D-502 | 排污冷却器 | 1 |
| 合 计 |
| 6 |
注:设备所有与用户接口的法兰标准为HG20617-97
质量保证
5.1卖方保证锅炉汽水取样器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完全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应充分考虑当地环境条件和使用条件的影响。进口设备应满足相应国际标准的规定。
5.2卖方按ISO9001要求对产品从设计、原料采购、热加工、冷加工、半成品、装配、测试、售后服务每个环节进行控制。
5.3锅炉汽水取样器设备用材应采用能满足其使用条件的优质材料,零部件的选择应以技术先进、成熟可靠、安全耐用为基本原则。严禁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和技术。
5.4质保期为设备到货后12个月或投入运行后18个月,以先到为准。(注:****要求)
5.5卖方应提供施工现场安装注意事项及安装质量保证方法。
5.6严格按合同交货期安排生产,确保按期交货。